全市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长春市公安局对危害疫情防控大局的各类不法行为依法严惩、重拳整治、绝不姑息。现将查处的7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2月11日零时许,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宽平大路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指令,报警人张某自称本人和亲属感染新冠肺炎并将于次日制造命案。派出所立即组织多名警力,连夜调查布控,于当日凌晨2时许将张某找到。张某交待醉酒后拨打谎称自己和亲属感染疫情并称欲杀人的违法事实。派出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日。
2、2月9日11时5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前进大街派出所接到社区疫情防控人员报警,称一男子驾车进入长春大学西校区家属楼小区,拒不配合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并踹倒隔离护栏强行驶入。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将男子朴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元。
3、2月10日12时许,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永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柳家村村民曾某制作视频辱骂永春镇疫情检查点工作人员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