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产妇之死引起轩然大波,医院“草菅人命”之后,医院、指责家属的声音开始多了起来,到底谁是谁非?
湘潭县卫生局调查结果称,8月10日12点05分胎儿出生后,产妇出现呕吐呛咳,院方立即抢救,但抢救无效于21点30分死亡。湘潭孕妇产后死亡”一事发生5天,医院初步诊断其死亡原因为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
一名产科专家告诉记者记者,羊水栓塞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循环,引起急性肺栓塞、过敏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衰竭等一系列病理改变的严重分娩并发症。据介绍,羊水栓塞死亡率高达60%以上,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临床医学博士徐蕴芸说,医院救回过一例羊水栓塞患者,切除子宫,光输血就输了一万多毫升,是人体血量的两倍多,相当于50多个献血者所献的全部血量。最后救活了孕妇,但胎儿没有保住。这是在医院医院,得益于北京的多个血站资源,很多小城市整个血站都没有备有这么多的单一血型血源。在发达国家,孕妇死亡原因近一半是羊水栓塞引发的大出血和急性感染。就中国而言,全国万分之二,大城市不足万分之一的孕产妇死亡比例总体来说已经很低,但落在任何一个家庭仍是天崩地裂般的大悲剧。
“我们认为她是非正常死亡,医院存在很大责任,如果发现及时不至于死亡,也不至于隐瞒我们这么久。”张女士的家属认为,医生在抢救方面存在问题,但医院方面一直没给家属一个关于推迟死亡时间原因的确切答复。而且在张女士死后三小时家属才见到了她的遗体,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央视记者带着疑问找到了医院业务副院长杨剑,医院是为了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才没有直接通知守在手术室外的家属,而是想办法先通知村支书。
医院没有直接通知家属,而是通知了村支书,之后让村支书告诉其家属张女士死亡的消息,医院这样的做法是否合乎情理,医院要由谁、通过什么样方式通知家属呢?
央视记者联系到曾在北京医院妇产科工作,现就职于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的专家龚晓明,他说,孕妇生产之前,通常是有一个术前委托人的,就是进手术之前,无论是产妇还是手术者,在医院要签署一个术前委托书,然后出现任何的情况以后,如果被手术者,出现一些意识不清楚,或者说是抢救的情况,医院要有一个人员跟他们的被委托人进行沟通,这是一个合乎规范的程序。医院里的流程,如果出现病人死亡的情况,医院要跟家属去告知,要发死亡通知书给家属。之后医生把死者的身上的一些插管、医疗的东西清理干净,通知太平间,由太平间进行尸体的处理,由太平间的人收到太平间里。
从专家龚晓明的话,医院在张女士死亡后没有直接通知其家属,也没有发死亡通知书。院方给出的担心张女士家属情绪激动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也担心家属和医务人员发生冲突的说法显然不成立,医院流程对死者和死者家属负责。
随后,央视记者采访到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齐先强,据他介绍,产妇病例已被湘潭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封存已备调查,该机构已经为医患双方进行过四次调解,但效果均不理想。“矛盾主要存在两方面,一、家属不理解为何‘羊水栓塞’产前未检查出,也不了解这种情况的凶险性;二、家属索赔万,医患双方对于补偿款数额未达成一致。”齐先强说,官方已经告知甚至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医院到底有多少责任会很清楚,该赔多少就赔多少。”他表示,如果家属同意司法解决,官方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齐先强认为,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医院和患方确实沟通不够,应急处置机制不够完善,另外对死者遗体确实有不够尊重的地方。
患者家属向记者表示,他们也证实双方已经展开多次谈判,但院方不希望家属走法律程序。患者家属认为,院方是希望“那样的赔偿少些”。
那么,院方为何不希望走法律程序?就此,央视记者咨询了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她说过去大家习惯把问题息事宁人,想把事情尽快的解决。产妇的死亡是非常值得同情的,但是,是不是在没有搞清事实的情况下,家属提出来任意要价,医院为了息事宁人赔偿,她认为是不妥的。它会给社会大众带来一个不好的印象,是不是大家可以不按照法律的程序,处理医疗的纠纷,这样会导致社会的秩序的不稳定。另外尤其是在现在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考虑建立一套遵循和依法来解决的机制是比较好的,所以她觉得还是第三方去调解,按法律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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