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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宁夏年以来涉农扶贫领域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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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宁夏年以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及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摘录如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以案示警、警钟长鸣。

1、8年受贿万!银川市原党委常委夏夕云一审获刑13年

法制日报2月16日刊登消息: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川市原党委常委夏夕云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夏夕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万元。其随案移送的财产上缴国库,予以没收,对剩余的万元继续追缴。

2、宁夏交通厅原副厅长受贿索贿多万获刑6年半,罚金30万

3月21日,宁夏新闻网记者从石嘴山市检察院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杨有明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杨有明非法所得价值.38万元的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目前判决已生效。

3、宁夏青铜峡原市长张国彦受贿万元获刑5年,罚金25万

3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获悉,青铜峡市原市长张国彦日前一审宣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

4、受贿万余元,宁夏原副主席白雪山受贿案一审开庭,当庭认罪悔罪

3月31日,宁夏新闻网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受贿一案,在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年至年,被告人白雪山先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手续办理、项目规划审批、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白雪山的刑事责任。法院择期宣判。

宁夏通报的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一)

3月24日,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吴忠市利通区纪委通报1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盐池、同心也分别将年以来查处的2起、10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利通区:通报1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杨登俊在负责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及担任利通区扁担沟镇同利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将同心县窑山管委会窑山村空挂户顾某某迁入利通区扁担沟镇同利村落户,并先后从顾某某银行“一卡通”账户领取国家各项生态移民产业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共计元。年3月17日,经利通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登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套取的补助资金上缴区财政。

盐池:通报2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麻黄山乡麻黄山村村委会原主任沈俊峰失职案。

沈俊峰在给群众兑现石油补偿款时审核把关不严,将元水款误兑给其他群众,长达2年之久,给工作带来被动,且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年7月20日,盐池县纪委给予沈俊峰党内警告处分。

2、王乐井乡双疙瘩村原党支部书记黎金非法占有惠农资金案。

3年至年,黎金以村集体名义共计套取95亩退耕还林粮款补助现金元,其中元补助款由黎金个人占有,直到被查处后收缴县财政。年,盐池县纪委给予黎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心:通报10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家塬乡苏家岭村村干部虚报冒领、挪用草原生态补助资金和克扣群众农资补贴补助资金资金案。

-年,村支部书记李占才、村会计李明虎、村主任李永财三人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李明虎、李永财两人近亲属名下虚报冒领草原生态奖励补助资金共计3.万元,其中2.7万元用于村务开支,李明虎个人开支.1元,李永财个人开支元;李明虎克扣群众农资补贴补助资金元。8-年,原任村支部书记李志强克扣群众农资补贴补助资金.4元。年2月,张家塬乡党委给予李明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1元;给予李永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元;给予李占才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志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4元。

2、下马关镇赵家庙村村干部平分、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案。

年,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左志强,按照该村实有人口将35.24万元的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平均发放,并截留14.36万元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其他开支;年—年,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左志强、副主任熊泽智、村会计赵明川按照该村实有人口将75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平均发放。年2月,同心县纪委给予左志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元;给予熊泽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明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丁塘镇杨家河湾村村干部挪用扶贫项目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案。

年,村支部书记张洪礼、村会计杨学保在落实“双到工程”扶贫项目补助资金时,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1.6万元;张洪礼、村主任杨作锋(非党员)侵占土地补偿款元。年11,丁塘镇党委给予张洪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挪用、侵占所得2.万元;给予杨学保党内警告处分。

4、王团镇前红村村干部虚报冒领草原生态补助资金案。

原村支部书记李正清、村支部书记杨德强、村支部副书记杨彦龙、村主任杨占云,四人以各自亲属名义虚报草原生态补助面积共计亩。-年,四人共以其亲属名义冒领国家草原生态补助款共计元。年11月,同心县纪委分别给予杨德强、杨占云、李正清、杨彦龙四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共同违纪所得元,并将四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石狮管委会砚台村村干部平分“双到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案。

年,村支部书记马成忠、村主任罗存海、村会计马耀保将14.6万元“双到工程”项目扶贫资金按照每户33-元不等的标准发放给全村户群众。年11月,同心县纪委分别给予马成忠、罗存海、马耀保党内警告处分。

6、下马关镇新园村村干部因工作不力,将春节慰问品未按时发放案。

年春节前,村支部副书记马尚忠、村主任买金云、党支部委员买正伏、苏建忠、李永才5人因工作不力致使困难群众春节慰问品发放严重滞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年10月,同心县纪委分别给予马尚忠、买金云、买正伏、苏建忠和李永才5人党内警告处分。

7、王团镇羊路村党支部书记李永财平分整村推进扶贫到户项目资金案。

年,村支部书记李永财将万元的整村推进扶贫到户项目补贴资金按照该村实有人口进行平均发放。年10月,同心县纪委给予李永财党内警告处分。

8、田老庄乡套塘村干部平分“双到工程”养羊项目补助资金、非法占有群众养老保险金案。

年-年,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买吉学非法占有群众养老保险金元,案件查办期间,买吉学主动补交群众养老保险金元;年-年,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买吉学、村支部副书记杨彦仁,将.万元的“双到工程”养羊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全村实有人口进行平均发放。年10月,田老庄乡党委分别给予买吉学、杨彦仁党内警告处分。

9、预旺镇郭阳洼村村干部平分中药材补助资金、平分整村推进项目和双到工程项目资金、挪用征地补偿款、冒领滩羊种母羊补助资金案。

年,村支部书记王成义、村会计马占强将80万元中药材补助资金按照全村实有人口进行平均发放;年,两人又将.8万元整村推进项目和双到工程项目资金按照全村实有人口进行平均发放;任职期间王成义和村主任余建山(非党员)冒领滩羊种母羊补助资金元、挪用征地补偿款元;马占强保管征地补偿资金元。年7月,同心县纪委给予王成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元;给予马占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元。

10、预旺镇柳树堡子村村干部平分整村推进项目和双到工程项目资金案。

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杨占海,将16万元整村推进项目和双到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平均发放;年-年,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占海、副书记白明柱、村会计马俊川三人,将万元整村推进项目和双到工程项目补助资金进行平均发放。年6月,同心县纪委分别给予杨占海、白明柱、马俊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夏通报的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二)

3月31日,石嘴山市纪委对五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富贵在3年12月至年2月担任西吉县王民乡王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与其他村干部一起,以村民名义虚列面积套领退耕还林补助粮款共计10.08万元,大部分用于村务支出,个人使用0元,平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罗县陶乐镇东园村村委会主任王汉珍在年4月至年8月期间,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擅自以村委会名义与他人签订10份虚假土地承包合同,致使他人利用虚假合同,冒领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2.24万元,办理亩的《农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证》,平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惠农区尾闸镇聚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新明在年10月卸任后,未及时将代为保管的村民施生惠母子(智障)的“一本通”存折及银行卡进行移交,继续私自保管使用两年多,共支取占有施生惠母子补贴款项4.38万元,惠农区尾闸镇党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惠农区尾闸镇聚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生才在年11月至年8月期间,擅自做主集体出资将村上0平米的空地用围墙圈起来,并建了一间库房,供自己使用;将群众的4座菌棚列入合作社申报范围进行验收,套取补贴资金、截留合作社社员部分补贴资金共计2.49万元,用于合作社场地硬化、围墙和库房建设,惠农区尾闸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大武口区长胜村原村委会主任白生学在年3月期间,明知土地存在经营权纠纷,仍以村委会名义与实施绿化工程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出具“张自斌自己开垦耕地31.5亩”的证明,将已转入村委会帐中的50万元征地补偿款转账支付给了张自斌,造成多付征地补偿款16.48万元,大武口区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宁夏通报的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三)

4月17日,自治区纪委对七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灵武市郝家桥镇兴旺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学礼,违规收费、虚报冒领和非法占有补助资金等问题。年至年,王学礼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在村民土地流转中违规收取2名村民1万元土地管理费;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温棚建设补贴款9.3万元,非法多占集体温棚并以他人名义领取补贴和补助资金37.2万元,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贺兰县立岗镇兰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学文,非法占有村集体和村民租金问题。年,杨学文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村集体的铁塔占地租金6.6万余元,以及属于村民个人的铁塔占地租金0.6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被开除党籍,违纪资金被收缴。

3、惠农区尾闸镇聚宝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新明非法占有群众财物问题。4年至年以来,张新明代为保管村民施生惠母子(智障)的“一本通”存折及银行卡,但其在卸任后,未及时将“一本通”存折及银行卡进行移交,继续私自保管并非法支取占有施生惠母子粮食直补、低保金等补贴款4.38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非法占有的款项如数退还。

4、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张台村3名原村干部套取退耕还林及草原生态补助款问题。4年至年,张台村党支部书记樊生伏、村委会主任马伏强、村会计马长海,采用以亲属及他人名义多报土地面积等方法,分别套取退耕还林和草原生态补助款5.08万元、1.64万元、1.40万元。樊生伏、马伏强、马长海3人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盐池县王乐井乡双疙瘩村党支部原书记黎金非法占有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3年至年,双疙瘩村以村集体名义共计套取95亩退耕还林补助款10.76万元,黎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退耕还林补助款1.35万元,据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6、西吉县西滩乡吊咀村村干部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年至年,吊咀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守义、村委会原副主任穆治国,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编造虚假借款协议,挪用扶贫发展互助资金19.2万元,其中马守义挪用13.5万元,穆治国挪用5.7万元。马守义、穆治国被开除党籍。

7、沙坡头区兴仁镇兴仁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四队队长高斌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3年至年,高斌利用职务之便,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3.9万元,用于其个人日常开销,被开除党籍,违纪资金被收缴,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典型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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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固原检察

综合发布: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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