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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女儿提供了一份病历记录

4月15日上午,鹤山市人民,女儿拿着父亲生前的照片悲痛不已

李某是鹤山市龙口镇人,61岁其女儿提供了一份病历记录,今年1月1日,李某因气喘,去鹤山市人民看病,并开了一些药4月12日,气喘再次发作,在三女儿阿敏的陪同下,李某再次来到鹤山市人民内科就诊

4月12日下午4时,医生在病历上写到“反复活动后气促4月,再发并加重2天”在的建议下,李某同意住院治疗阿敏说,当时医生给父亲输了液,大约半个多小时后,父亲手臂和身上出现红斑,瘙痒不适,她立即找到医生

李某出事前在住院治疗的经过如何?4月15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鹤山市人民,见到了其家属

目前,鹤山市政府已组织卫生、药监等部门介入,医患双方仍在协调中

尸体停放病房8小时

焦点

输液后身上出现红斑

“他(医生)总过敏性休克急救预案是说要我父亲放松下来,却没有采取有效的急救办法,结果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父亲就不行了”当晚7时25分,宣布李某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家属对李某的突然死亡存疑,认为抢救不及时,未能有效挽救其生命对此,鹤山市人民打印出了当天李某住院治疗的检验报告单和护理记录单等资料给家属看

这些资料说明李某住院的用药情况和出现不适后医生的处理情况:李某输液主要是“二羟丙茶碱针(喘定)”,半个多小时后,出现腹部瘙痒不适,考虑药物过敏所致,立即停用,同时注射“地塞米松”等进行抗过敏治疗,但李某继而出现烦躁、面色苍白、心率下降、血压测不出等症状,直至死亡

“如果家属不放心,他们可以找信得过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尸检”吕副院长说

建议尸检然后再心源性休克指南谈赔偿

“二羟丙茶碱针(喘定)是一种很平常的治疗气喘的药物,各个都在使用出现这次意外,我们考虑是药物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如果家属还有意见,我们建议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尸检,再定责任,然后才能谈赔偿”鹤山市人民吕副院长说,根据相关规定,医患纠纷赔偿在一万元以下,可以自行决定,超出一万元的做不了主,要按照正常程序来处理

好端端的父亲突然没了,阿敏不敢相信这个事实随后,李某的亲属好友数十人先后赶到家属情绪激动,认为李某入院用药后病情突然恶化,并致死亡,处理不当,要求负责

鹤山一名61岁的阿伯因气喘入住鹤山市人民,在输液半个多小时后出现不适,随后不到两小时死亡家属认为是医疗过错所致,而认为医生治疗过程没错,死亡是因药物过敏性休克课件过敏所致,双方僵持不下前日,南都记者赴鹤山走访调查,目前鹤山市政府已组织卫生、药监等部门介入,医患双方仍在协调中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我们告知家属封存了病例、药品,但家属拒绝,我们也多次告知家属,患者在内死亡,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但家属不愿意”鹤山市人民吕副院长说,至4月13日凌晨3时左右,尸体已经在内科病房停放了8个小时最后,多部门协调,警方出面,将尸体移放到了殡仪馆

由于数十名家属聚集在内科,认为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对其他住院病人的治疗,随即报了110和卫生局在和门协调下,当晚8时左右,医患双方进行了协商,但家属认为,事情没有得到解决,尸体不能送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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